康保县2016年棚户区改造
房屋征收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2016年启动实施县城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意见
全面加快县城棚户区改造工作,以改善群众住房条件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适应新型城镇化发展和县城扩容提质要求,有效拉动投资和消费需求,城镇面貌明显改观,居民住房条件有效改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更加完善。
二、方法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6年10月10日—10月15日)。召开全县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动员大会,安排部署征收工作,开展征收培训。征收办按照法定程序要求,对确定棚改征收范围内的住户发布公告。房屋征收各工作组及动迁单位实地认领征收任务,深入被征收户进行宣传动员和政策讲解。宣传报道组对征收工作进行全方位的宣传造势,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二)调查登记阶段(2016年10月16日—10月25日)。各动迁单位对被征收户进行全面细致的调查登记和实地测量,对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附属物、四临四至等基本情况进行详细登记,一户一档。同时,依据补偿标准进行补偿测算。
(三)签订协议阶段(2016年10月26日—11月30日)。各动迁单位与被征收户签订补偿协议。签订补偿协议终止日期为2016年11月30日,按照征收流程对补偿协议进行严格审核,为被征收户办理相关手续,同时收回土地证、房屋确权证、购房协议、土地转让协议等相关证件。
(四)补偿搬迁阶段(2016年10月26日—2017年5月10日)。根据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兑付补偿资金,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对被征收房屋进行拆除,清理建筑垃圾。对暂时不能搬迁的被征收户,按照协议约定,在2017年5月10日之前搬迁完毕。
三、任务分工
按照县城棚户区改造规划,2016年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优先安排康巴诺尔湖北岸集中连片、交通出行不便、环境卫生条件差、安全隐患严重、群众要求迫切的第七、第八宗地块及白龙山村所在的第十三宗地块。3宗地块划分为10个片区,由县领导包片,负责组织领导推进片区房屋征收工作。
各片区要成立征收工作组,各动迁单位的具体任务数由征收工作组自行分解安排。每个工作组成立由一名副科级领导任组长的补偿复核组,负责对每户的补偿内容、标准、结果进行复核,复核后进行公示,如公示3天后无异议,签订补偿协议。各工作组确定一名工作人员负责与征收办公室日常工作联系,并统计上报每天工作进度。各动迁单位负责入户宣传、测量核实、填写相
关表格、计算补偿金、签订协议、收回各类相关产权证件、房屋
拆除及被征收人的信访稳定工作。
(一)第一片区
组 长:苏志明(县委副书记)
副 组 长:王儒渊(县政府副县长)
任贵昌(县政协副主席)
动迁单位:县民宗局、县供销社、县经济开发区、县妇联、闫油坊乡、土城子镇
(二)第二片区
组 长:陈 录(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副 组 长:徐栋良(县委常委、县人武部政委)
王国锋(县人武部部长)
动迁单位:县人大办、县委农工委、县发改局、忠义乡、芦家营乡
(三)第三片区
组 长:田 明(县政协主席)
副 组 长:张志刚(县法院院长)
动迁单位:县政协秘书处、县法院、县工会、县水务局、照阳河镇
(四)第四片区
组 长:段全宝(县委常委、县政协副主席、县委办公室主任)
副 组 长:田建利(县公安局局长)
杨卫军(县公安局政委)
动迁单位:县委办、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农牧局、处长地乡
(五)第五片区
组 长:柳呈祥(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统战部部长)
副 组 长:许贤玫(县政府副县长)
动迁单位:县政法委、县机关工委、县食品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扶贫办、丹清河乡
(六)第六片区
组 长:杨志勇(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副 组 长:王建国(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动迁单位:县委组织部、县林业局、县统计局、屯垦镇、邓油坊镇
(七)第七片区
组 长:李 斌(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 组 长:李常勇(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动迁单位: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审计局、哈咇嘎乡、满德堂乡
(八)第八片区
组 长:周成东(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农工委书记)
副 组 长:王秀利(县政协副主席)
动迁单位:县交运局、县安监局、团县委、县环保局、张纪镇
(九)第九片区
组 长:胡启荣(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副 组 长:任 广(县政协副主席)
动迁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卫计局、县电视台、县文广新局、二号卜乡
(十)第十片区
组 长:刘光军(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
副 组 长:袁远光(县检察院检察长)
动迁单位:县监察局、县检察院、县工信局、县教育局、
李家地镇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此次房屋征收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片区要精心组织,认真落实“领导包片、单位包户、责任到人”的工作机制。各片区领导要对摸底复核、动员征收、协议签订、信访稳定等一包到底;各动迁单位要统一思想、服务大局、服从指挥、合力攻坚,特别是“一把手”要亲自参战、亲力亲为、敢于担当。县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动迁工作组实行日通报、三天一调度制度,确保房屋征收工作顺利推进。
(二)依法和谐征收。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标准和要求,阳光操作、依法征收。同时,要做到人性化操作,想群众之所想,解群众之所难,积极主动地帮助被征收户协调解决生产生活方面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确保圆满完成房屋征收任务。
(三)深入广泛宣传。要充分利用电视、电台、康保网等新闻媒体,开展多方位、宽角度、深层次的宣传报道工作,大力宣传房屋征收政策和征收工作的先进典型,让广大群众特别是被征收户全面准确地了解征收政策,清清楚楚征收,明明白白搬迁,为征收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强化督导检查。县委、县政府督查室要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及时通报征收工作进展情况,对措施有力、成效显著的单位进行表扬,对工作被动、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通报批评。县监察局、信访局、住建局要公开投诉举报电话,24小时受理干部群众投诉举报,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私下允诺补偿标准之外的补偿补助。县纪检监察、检察院要全程监督,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优亲厚友、私贴乱补等违规违纪行为要坚决查处、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科级干部就地免职,确保征收工作快速、规范、有序实施。
附件:1.康保县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
2.康保县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范围示意图
附件1
康保县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杜 平 县委书记
魏红侠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常务副组长:刘 广 县政府副县长
副 组 长:苏志明 县委副书记
陈 录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田 明 县政协主席
徐栋良 县委常委、县人武部政委
段全宝 县委常委、县政协副主席、县委办公室主任
柳呈祥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统战部部长
杨志勇 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李 斌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周成东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胡启荣 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刘光军 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
王建国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李常勇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许贤玫 县政府副县长
王儒渊 县政府副县长
王国锋 县人武部部长
任 广 县政协副主席
任贵昌 县政协副主席
王秀利 县政协副主席
张志刚 县法院院长
袁远光 县检察院检察长
田建利 县公安局局长
杨卫军 县公安局政委
成 员:果 宏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乔秀海 县委办公室常务副主任
李 海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池 淼 县委督查室主任
刘建军 县政府督查室主任
肖国成 县纪委常务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刘建英 县组织部副部长
胡万军 县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张 文 县发改局局长
韩启胜 县住建局局长
高风泉 县财政局局长
曲 伸 县国土局局长
王振亮 县审计局局长
闫世佐 县电视台台长
张 军 县信访局局长
高 飞 县司法局局长
闫刚飞 康保镇党委书记
赵旭亮 县法院副院长
李瑞江 县公安局副局长
孙永峰 县供电分公司经理
任立军 县住建局副局长、房产管理所所长
郭佃青 县水务局副局长、供水公司经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办公室主任由刘广同志兼任。同时,领导小组下设房屋征收办公室和宣传报道、督导检查、安全维稳三个工作组。
(一)房屋征收办公室
主 任:刘 广(县政府副县长)
常务副主任:韩启胜(县住建局局长)
副 主 任:袁 军(康保镇镇长)
吴 勇(县财政局党支部书记)
李金水(县国土局副局长)
任立军(县住建局副局长、房产管理所所长)
成员单位:县住建局、县国土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康保镇、县房管所、县供电分公司、县供水公司
工作人员:县政府办5人、县住建局10人、康保镇12人、县财政局2人、县国土局6人。
工作要求:所有抽调人员工资在原单位发放,棚改房屋征收期间与原单位工作脱岗,由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管理、统一考核,人员一经确定不准调换。
主要职责:负责棚改房屋征收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日常事务;负责征收工作有关材料的起草、信息反馈、数据统计、资料汇总、报道宣传、补偿款发放、会务组织以及档案整理管理;负责提供房屋征收政策咨询,做好补偿工作的咨询解释;负责对征收范围内各类房屋、附属物、室内装修等制定补偿标准;负责对签订的补偿协议进行审核,依据补偿方案对补偿内容、标准、结果进行复核;按照规定程序依据补偿协议落实兑付征收补偿资金;负责保障房屋征收期间的居民用水、用电安全,对完成搬迁的房屋及时停电、停水,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确定10名工作人员作为10个征收片区的工作联系人,负责征收咨询、数据收集等工作;负责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宣传报道组
组 长:胡启荣(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成员单位:县委宣传部、县电视台
主要职责:负责房屋征收法律法规及政策宣传;负责房屋征收工作进展情况的跟踪报道和典型曝光,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三)督导检查组
组 长:刘光军(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
成员单位:县监察局、县检察院、县两办督查室
主要职责:负责督促动迁单位依法实施房屋征收,并对房屋征收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负责搞好廉政监督,规范房屋征收行为,查处房屋征收过程中的违规违纪行为。
(四)安全维稳组
组 长:柳呈祥(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统战部部长)
成员单位:县公安局、县信访局、县司法局、康保镇、县公安交警大队
主要职责:负责房屋征收期间的信访接待和社会稳定工作;负责维护房屋征收期间的社会治安,打击恶意扰乱房屋征收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负责房屋征收现场的交通秩序;负责提供法律援助,做好公证、司法解释等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