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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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1-12-05   信息来源:政府办

         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改革方案和发展规划;对全县城市建设管理进行综合协调;拟定我县工程建设、城市建设、建筑业等行业有关政策,发展规划、具体实施意见。

(二)负责全县城市建设。全面负责城市建设综合开发、配套建设和城建重点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负责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包括新建、改扩建以及大中修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综合管理;负责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管理:负责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工作。

(三)监督管理全县建筑活动。规范建筑市场,负责组织实施有关建设市场管理的法律、法规;负责建筑行业、房地产开发行业、勘察设计咨询行业、物业管理企业、房屋拆迂单位等机构的综合协调;负责全县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工作。

(四)负责对全县各类房屋的产权产籍管理和监督检查,对全县房屋进行普查、总登记、验证和确权发证;办理房屋产权变化登记手续;负责产籍图测绘及房屋产籍资料的管理;负责与周边县毗连房屋管理工作;负责县房地产市场管理;负责对全县房地产交易,抵押、典当、租赁的管理和商品房预售管理。

(五)负责全县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负责编制城市建设维护资金年度收入和使用计划,报县政府批准后执行,并负责检查。承担旧小区的改善工作;完善县住房保障制度。

(六)负责全县城市管理总协调。负责安排、协调城市建设资金的使用落实;管理建设行业对外技术合作和引进外资工作;负责县城环境卫生(垃圾、污水处理、公厕)管理及城镇容貌管理工作;负责防汛和由洪水在城市造成灾害的抢险救灾工作。

(七)组织实施和监督指导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地方标准;监督指导和组织实施省统一定额行业标准、经济定额地方标准;组织实施和监督指导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经济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建设工期定额、建设用地指标和工程造价管理制度;监督指导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

(八)承担指导村镇建设的责任。规范全县城镇乡村建设,对村镇建设工作进行指导;执行上级有关小城镇和村庄建设政策;指导村镇住房建设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县级重点镇的建设。

(九)负责全县房地产管理工作。负责编制房地产综合开发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工作;对全县房屋拆迁安置工作实施监督管理;指导全县住房制度改革,拟订房屋管理和住房制度改革的规范性文件和管理办法;拟定城市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建设的有关政策、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负责指导和监督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设施建设工程和抗震设计施工规范的实施;指导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和利用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县建筑节能工作;管理全县建设技术市场;指导技术引进和创新工作。

(十一)负责指导行业职工队伍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组织对系统内执法单位的依法行政评议考核和培训教育,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负责对全县物业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十二)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

住建局内设规划股、建管股、质监站、安监站、执法大队、供热办、保障办、投标办、办公室、财务室等。

住建局下属单位有康保县华誉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液化气站房产管理所、污水处理厂、市政公司。

 

       领导成员分工

总支书记、局长任立军:主持全面局务工作。

副局长贾生兵:主管城镇管理综合执法局,分管建管股(包括稽查站),供热办。协助局长分管党建、精神文明、信访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副局长田进臣:主管办公室、安监站,分管建筑公司。协助局长分管党建、精神文明、信访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副局长   :主管保障办、招标办、拆迁办及房管所,兼任房管所所长。协助局长分管党建、精神文明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